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著作权 > 软件著作权 > 软件著作权转让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指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指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06 21:58:29 人浏览

导读:

申请须知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2、办理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邮寄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三层301(邮编:100007)现场办理地址

申请须知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办理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
邮寄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三层301(邮编:100007)
现场办理地址:雍和大厦西楼一层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版权登记大厅
咨询电话:010—68003934
查询电话:010—68003220
邮寄材料查询电话:010—68003516
3、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4、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须一并提交经有翻译资质的单位翻译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译本原件。
5、申请文件应当使用A4纸张,纵向、单面使用,文字应当从左向右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应当分别用数字顺序在右上角标注页码。
6、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7、补正期限: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申请人需在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8、办理软件登记申请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
9、软件登记需按规定缴纳费用,申请费和查询费用通过银行汇款的,请务必将费用汇入以下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银行行号711201)
帐户名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银行帐户:7112010189800001174
收款室传真:010-68003395
注释1:费用的交纳人应为申请人或代理人,如因交费人与申请人或代理人名称不一致导致登记申请延误的,责任自负。
注释2:交费期限: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人应在缴费通知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撤回申请。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