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著作权 > 著作权动态 > 谷歌侵犯我国作家著作权

谷歌侵犯我国作家著作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20 02:09:35 人浏览

导读: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20日7时43分报道,现在,有关谷歌数字图书馆没有经授权就将中国作家的作品扫描上网一事,已经引起了多方关注。在短短的时间里,就有570位中国作家的过万种作品被非法扫描上网。随后中国作家开始联合向谷歌抗议。迫于压力,谷歌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20日7时43分报道,现在,有关谷歌数字图书馆没有经授权就将中国作家的作品扫描上网一事,已经引起了多方关注。在短短的时间里,就有570位中国作家的过万种作品被非法扫描上网。随后中国作家开始联合向谷歌抗议。

  迫于压力,谷歌昨天发出了一份和解声明,他们把条款分为“同意和解”和“不同意”两类。同意者,每人每本书可以获得“至少60美元”作为赔偿,以后则能获得图书在线阅读收入的63%。但这赔偿需要本人提出“申请”,2010年6月5日之后还没有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如果不同意,则请提出诉讼,但不得晚于2010年1月5日。

  作为被侵权的570位中国作家中的一员,著名作家陈村断然否决了谷歌提出的和解条款。昨晚(10月19日),陈村在接受中国之声《新闻纵横》独家采访时,表达了自己的愤怒之情。

  陈村:你们偷偷摸摸做这个事,不可以,用一个你说的价格说你要买东西,就像我到一个商店我看到一个奔驰,我说我出一万块钱我就开走了。那是不可以的。价格是双方商定的。用60美元买作品是不可能的。如果一本书只值60美元的话那不坏了吗?我也讲,如果谷歌愿意做的话,应该把哈里波特美国最畅销的作家的书弄到网上去,你看看美国作家有什么反应?

  谷歌发出的这份和解声明也让法律界的有关人士愤愤不平。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顺德指出,既然愿意赔偿,却又规定了提出申请的时间,这本身就是一种侵权、霸王条款。按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被侵害的著作权人可以在知道被侵害的2年之内向侵权人提出主张。

  李顺德:他这样其实就是作为一个对价。原来对中国作者的作品事先已侵权的方式已经数字化了,放在了数字图书馆的数据库中。现在就是让你认可接受了以后,给你这样一个补偿。就意味着它过去的行为不再是侵权行为,你也不能再对他提出权利的主张,也就是承认过去他做的都是合法的。

  而这个对价的结果就是你作品数字化的权利也等于合法的许可给他了。它等于一口价,没有商量,不管你作品长短,价值大小我就是这一口价。所以大家感到这是蛮横无理的,所以才考虑到有必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对于谷歌这份世界通用的和解协议,反对声并不仅限于在中国。欧洲书商联盟就曾经对谷歌的协议进行了强烈抨击,认为和解协议给予了谷歌太多权利,同时与欧洲的版权法律冲突。尽管全球对谷歌谴责声一片,但还是有一部分网友支持谷歌的行为。对此,作家陈村感到不能理解。

  陈村:这是不可能的。我以前跟他们也争论过。版权制度的建立是有它合理性的,你弄得一个写作的人无以谋生,这不就杀鸡取卵了吗?怎么还会有文学的生产力呢?

  而同样对于部分网友的支持态度,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顺德提醒网友,要考虑到作品适用的范围问题。

  李顺德:有些网友在讨论谷歌问题的时候,忽略了一点,现在谷歌这样做,把作品数字化以后,放在网上,它不是给全人类服务。它仅仅针对的是美国境内的网民。美国境外的网民现在想上网搜索内容你是看不到的,只能看到一个目录。

  过去5年,谷歌已经将全球还存有著作权的近千万种图书收入了它的数字图书馆,而没有通报著作权所有者本人。李顺德认为,作为全球知名的大公司,谷歌的这种行为是明知故犯,实在钻空子。

  李顺德:互联网出现以后,在版权保护问题上,是存在很多争议的。所以它们就在这个时机开始做这件事情,全球很知名的这样一个大媒体,所以他就想一下做大做全。所以他就采取铺天盖地的方式。

  近两个月来,谷歌对于侵犯中国作家版权的事件一直保持沉默。但是昨晚我们做这期节目的时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收到了一份来自美国谷歌总部的邮件。作为570位中国作家的维权代理机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终于等来了谷歌的回复。张洪波也在第一时间向我们介绍了邮件的具体内容。

  张洪波:经过9月1日到现在一个多月的时间,今天我们的公共邮箱才收到谷歌中国的一个法律顾问的来信,就说要和我们进行交涉。这实际上是经过一个半月的时间才得到的这样的回复。我们觉得是很不容易的。最近这几天我们要跟他们面谈一下,也了解一下谷歌对中国的权利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

  关于下一步如何维权,张洪波表示将先组建一个研究专家组,商量事情的解决方案,然后再与谷歌谈判出一个合理的授权。

  张洪波:我们文著协作为权利人的组织来讲,我们跟广大作者的态度是一致的,谷歌一定要有一个说法,谷歌应该有一个致歉的态度,然后再说进一步怎样的处理。然后再说60美元是不是合适的问题。

  对于最终的解决办法,法律界的有关人士认为,最好方式是双方和解。如果要对谷歌提起诉讼,首先要确定谷歌侵权事实,另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如何认定谷歌侵权行为对作者造成的损失,以及赔偿的数额标准也需要找专门的评估机构来评估,这在目前国内的法律上是一个盲点。而更为重要的是,建立起一张由作家本人、出版社、中国作协等相关机构共同参与的侵权监督网,已是当务之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