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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盗版光盘可判刑七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29 20:26:05 人浏览

导读:

8月9日,一小贩因贩卖盗版光盘,被和平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缓刑。据悉,今年1月11日,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公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后,以前常被以非法经营罪定罪的贩卖盗版光盘案件,一律按侵犯著作权罪定罪。法院查

  8月9日,一小贩因贩卖盗版光盘,被和平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缓刑。

  据悉,今年1月11日,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公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后,以前常被以非法经营罪定罪的贩卖盗版光盘案件,一律按侵犯著作权罪定罪。

  法院查明,被告人李秋莉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于2009年至今在沈阳市和平区株洲街31号桂阳小区附近非法零售发行他人作品。2011年1月22日,李秋莉在上述地点以7元人民币的价格向于某出售盗版光碟两张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当场查获1337张光盘。经辽宁省新闻出版局鉴定,上述光盘中540种共1126张系非法出版物。

  法院认为,李秋莉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发行他人作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因李秋莉部分犯罪系未遂,且认罪态度较好,能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判处李秋莉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依法上缴国库。

  承办法官解释,对于贩卖盗版光盘的行为要以侵犯著作权罪论罪,必须要有著作权方面的相关证据。本案中,辽宁省新闻出版局向司法机关出具鉴定结论,证实其中1126张光盘为侵犯著作权的复制音像制品,成为定罪的关键依据。

  据悉,仅7月,沈阳法院就以此罪名判处了6起此类案件。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犯本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贩卖盗版光盘行为更有利于打击盗版,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承办法官表示。

  新闻链接

  以侵犯知产权罪判决案件上升5成

  据法制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刑事案件1827件,比上年上升6.97%;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752人,上升0.15%,其中有罪判决2751人,上升0.13%。

  在审结案件中,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判决767件涉1091人,同比分别上升52.49%和下降34.36%;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涉侵犯知识产权)判处254件涉479人;以非法经营罪(涉侵犯知识产权)判处786件涉1133人;以其他犯罪判处的涉及侵犯知识产权案20件涉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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