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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督办54起重点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13 23:49:26 人浏览

导读:

自去年10月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由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共同挂牌督办的55起侵权盗版重点案件(其中29起为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督办案件)中的54起,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目前,共有江

自去年10月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由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共同挂牌督办的55起侵权盗版重点案件(其中29起为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督办案件)中的54起,已取得突破性进展。
截至目前,共有江苏南京“5·26”销售盗版和淫秽光盘案、江西南昌“9·01”侵犯著作权案等10起案件,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绝大部分案件以侵犯著作权罪入罪;北京“一听音乐网”侵犯著作权案等11起案件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起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5起案件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6起案件正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中,5起案件正在行政调查中。
据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指导各地尽快侦破案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还联合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组成7个小组,分两批对其中的26起案件进行了实地督导,做到了快侦、快审、快判、快结。截至目前,只有1起案件因线索中断没有侦破结果。除55起重点案件外,目前三部门又新增8起重点查办案件,其中1起案件正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起案件正由公安机关侦查。
法院已作出判决的10起侵权盗版案件:
江苏南京“5·26”销售盗版和淫秽光盘案
2010年5月26日,南京市文广新局会同下关区文化局、下关区公安分局在和燕路111号苏果超市门口抓获正在贩卖盗版音像制品的游商李某、谢某,查获盗版光盘1.1万张、淫秽光盘419张。经公安人员连夜审讯,又在两人住所查缴盗版光盘2000张。2010年11月29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3.2万元。
四川成都“8·19”批销淫秽盗版光盘案
2009年8月19日,四川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公安、新闻出版部门捣毁了批销非法音像制品地下窝点6个,查获非法音像制品51万余张(其中淫秽色情光盘4000余张)。2010年11月12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共处罚金88万元,扣押在案的非法出版物及淫秽光碟予以没收。
江西南昌“9·01”侵犯著作权案
2010年9月1日,江西省版权局、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经侦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南昌市太平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时,现场查获《太平洋美语》1.5万余册,经鉴定均为侵权盗版出版物。2011年1月19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万元;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对南昌金港彩印有限公司作出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安徽滁州“骑士音乐网”侵犯著作权案
安徽省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查明,该网站未经国际唱片业协会会员公司授权,擅自向公众提供大量侵权音乐作品的下载和试听服务,侵权音乐作品超过500首。2011年1月23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3个月至5年不等,共处罚金190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的3台服务器予以没收。
江苏昆山“9CAX网”非法提供软件案
江苏省昆山市版权局接商业软件联盟(BSA)举报称,“9CAX网”提供约25种集成电路、模具等制造业专业设计软件的付费下载服务,已下载1万余次。该网站未经权利人许可,传播大量影视剧。2011年3月4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韦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扣押的作案工具电脑、硬盘、服务器予以没收;继续向被告人追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广东深圳“1·26”批销盗版淫秽光盘案
2010年1月26日,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局执法人员查获淫秽光碟1200张、盗版光碟20420张。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5万元,扣押的盗版光碟、淫秽光碟由扣押机关予以销毁,扣押的赃款893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河南新乡“9·03”非法印刷盗版图书案
河南省版权局与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共同督办此案。2010年9月3日,现场查获盗印多家出版单位的图书7600余册及大量已印制好的书刊散页,均为非法印刷的盗版教材教辅。2010年11月19日,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至13年不等,共处罚金40万元。
河南新乡“9·14”非法印刷盗版图书案
2010年9月14日,新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打掉一个从事盗版图书的地下印刷厂,当场查缴盗版图书胶片6000余张。经查,该厂从2007年起印刷盗版图书共计1300万册,码洋高达几亿元。2010年12月28日,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至14年6个月不等,共处罚金2630万元,没收被告人非法经营中使用的被告人本人的涉案物品面包车1辆、福克斯轿车1辆、印刷设备11台等。
河南开封“天晴数码”网络游戏外挂案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张某,对福建天晴公司的网络游戏相应功能进行技术修改以提升等级并外挂赢利,由开封市通许县人马某提供客服,涉案人员共获利80余万元。该案由河南版权行政管理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后,主要涉案人员被开封警方刑事拘留。2011年2月21日,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不等,共处罚金9万元。其作案工具(硬盘两块)予以没收。
山西太原“4·10”非法出版物仓储窝点案
2010年4月10日,太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一村民家里查获一储存非法出版物的黑窝点,所涉非法图书品种1100余种,总码洋148万余元。2010年12月31日,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各3年(其中1名缓刑4年),共处罚金10万元。
3起作出行政处罚的侵权盗版案件:
北京“悠视网”侵犯著作权案
该案由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文传世纪传媒有限公司投诉,国家版权局直接立案查处。经查明,时越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190部。国家版权局于2011年1月28日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对其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警告、罚款8万元。[page]
北京“一听音乐网”侵犯著作权案
该案由国际唱片业协会投诉,国家版权局直接立案查处,经查明,易听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到2010年10月22日期间,未经录音制品权利人许可,通过“www.1ting.com”网站和“1ting”音乐播放软件向公众传播他人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音乐作品495首。国家版权局于2011年1月28日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对其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警告、罚款8万元。
浙江麦达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此案由美国相关权利人通过中国商务部进行投诉。经查明,2008年以来,麦达公司未经权利人授权,利用其创办的“医文网”(www.metamed.cn)与他人合作,有偿向读者提供涉外医学杂志的全文下载业务。2011年1月14日,浙江省版权局依法对此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杭州麦达电子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作者:赖名芳 发布时间:201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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