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被诉著作权侵权
导读:
日前,张涛以著作权侵权为由,一纸诉状将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搜狐在线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北京海淀法院将于6月23日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诉称,2004年4月22日,原告与北京一铭知己图书有限公司签定了委托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中国大陆以图书形式代理出版发行《毕业之后上海森林》一书。此合同授权仅限于图书出版权。被告擅自将原告作品全文发表在搜狐网站上,给原告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费等共计12.6万元,并在搜狐网站首页的明显位置连续一个月公开进行赔礼道歉。对此,被告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并没有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已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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