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哆啦A梦最终话》同人作者惹上版权官司
导读:
导语:日本对版权有着非常强烈的保护意识,但对漫画同人作品却一直采取鼓励态度,这非常矛盾的制度就必然引来麻烦!2005年底一本打着“哆啦A梦最终话”招牌的漫画书悄然发售,这本漫画感人的结局在网上得到大量好评。但该作品并没得到拥有哆啦A梦版权的小学馆同意,为此,小学馆去年以“恶性著作权侵害”为由提出申诉。
近日,日本产经新闻就同人志著作权问题进行了探讨。“为了让因故障而不能再动的哆啦A梦复活,大雄拼命学习,成为了机器人工程师。在未来的世界里制作出哆啦A梦的,其实是长大成人的大雄。”
——2005年底,这样一本打着“哆啦A梦最终话”招牌的漫画书悄然发售。这实际上是某位漫画家根据网上流传的小道消息和猜测绘制而成的同人志。这本漫画感人的结局在网上得到大量好评,在一般只有几百册的爱好者向市场居然卖到了1万5500册。漫画专栏作家夏目房之介看完所谓的最终话后高度评价道:“我也流泪了。作品真是充满了对哆啦A梦的爱。”
然而,该作品并没得到拥有哆啦A梦版权的小学馆同意。利用既有漫画的角色创作其他故事,是必须得到同意的,为此,小学馆去年以“恶性著作权侵害”为由提出申诉,要求作者方停止并回收贩卖的漫画书,并在网上公开道歉,损害赔偿事宜也正在交涉中。
在漫画爱好者之间,借用人气作品的角色和舞台设定独自创作作品的“二次创作”手法是很多见的。东京每年举办2次的同人志即卖会“COMIC MARKET”上,有日本全国约40万业余漫画家带自己的作品来卖,其中大多是没得到原作者许可的二次创作。针对这一现状,夏目认为,OTAKU人群往往对角色的关心度更胜于作品全部,想让喜欢的角色按自己的心意行动正是二次创作的原动力。
近年来,随着社会全体对法律的认知度提高,因超越了漫画、动画、动漫形象商务和媒体的作品增加,著作权管理有更严格的倾向,今后同人志新的著作权纠纷还有可能发生。不过夏目在分析中也指出,大众文化本来就是伴随着模仿和诙谐的,如果舍弃这些,文化本身也就变得狭隘了,因此建议“针对同人志等情况,有必要建立著作权人的许可更简单的系统” 。
唐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贾平凹新作《古炉》因版权问题惹上官司,人民文学出版社起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称网易北京分公司)和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网易公司),
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停售,《圈里圈外》再版,就在人们以为“郭敬明抄袭事件”尘埃落定时,纠纷再起。日前,电视剧《梦里花落知多少》杀青,出品方公布了10分钟片花,
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停售,《圈里圈外》再版,就在人们以为“郭敬明抄袭事件”尘埃落定时,纠纷再起。日前,电视剧《梦里花落知多少》杀青,出品方公布了10分钟片花,
导语:日本对版权有着非常强烈的保护意识,但对漫画同人作品却一直采取鼓励态度,这非常矛盾的制度就必然引来麻烦!2005年底一本打着“哆啦A梦最终话”招牌的漫画书悄
当事人若在影视作品中加上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的通知,同样是还可以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的,因其已经侵害的著作权人的民事权益。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
擅自将他人电影作品提供给播放网站的行为是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
录音笔可以公开录。录音证据法庭是否采纳,可以看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如果录音证据与所要证明的事实有关,录音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并且通过合法手段取得,则可以作
九岁的甲创作并发表小说《你若安好》,他可以取得著作权。因为创作行为是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不要求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需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可。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因为法律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内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也就是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