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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5 03:16:58 人浏览

导读:

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专有的权利,那么出版者权的内容包括哪些呢?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图书出版者有权出版并发行约定的作品;享有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利...

  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专有的权利,那么出版者权的内容包括哪些呢?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图书出版者有权出版并发行约定的作品;享有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利;享有版式设计的专有使用权。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出版者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出版者权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专有权。该项权利的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依据出版合同的约定,图书出版者获得的专利有出版权包括以下内容: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图书出版者有权出版并发行约定的作品。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图书出版者享有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利。 著作权法》第32条第3款: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3)图书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享有专有使用权。著作权法》第36条: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二、出版者权的保护期

  图书出版者、报刊社对图书、报刊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相关法条链接

  著作权法

  第三十二条 著作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

  图书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出版,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十六条 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责任编辑:小明)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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