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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3 18:17:1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最近网络微博求PS之风盛行,很多人把自己的照片放在网上求PS,往往PS高手都会把原照片所有者的意思歪曲进行PS,这样的照片PS出来后引大量网友转发评论,纷纷佩服PS的神奇,但是有人不免生出疑问,经过PS之后的照片的著作权是属于谁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

  核心提示:最近网络微博求PS之风盛行,很多人把自己的照片放在网上求PS,往往PS高手都会把原照片所有者的意思歪曲进行PS,这样的照片PS出来后引大量网友转发评论,纷纷佩服PS的神奇,但是有人不免生出疑问,经过PS之后的照片的著作权是属于谁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解决疑问,请看下文报道。

  没脖子神兽萌翻网络

  没脖子神兽萌翻网络,高手在民间。猛兽没了脖子,瞬间变得笨笨的、傻傻的,都想领一只回家了。

  一群叫“脖子仇敌”的网友用PS软件去掉了图片中动物的脖子。在网上刮起没脖子神兽风潮,网友大呼没脖子神兽好萌。

  谁享有PS照片著作权

  如今网络PS之风盛行,有些网络照片因为PS而红遍网络,那么PS作者和照片原作者,谁是这张PS照片的著作权所有者?未经原作者同意的PS是否构成侵权?在微博中,运用他人摄影作品是否构成侵权?著作权所有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上这些例子,正是如今数字环境下,有关摄影作品种种说也说不清的众多法律纠纷的缩影。

  在数字环境下,摄影作品被放到了自由的互联网空间,著作权人的权利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威胁。通过互联网,任何人都可以对摄影作品进行任意复制、下载、传播。其中那些没有经过智力加工的信息,由于缺乏“独创性”而不能称之为作品;而那些经过智力加工、符合作品实质性要件的网络信息则被称为网络作品。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3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根据以上说法,PS照片制作人宜认定为PS照片的著作权人。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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