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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4 14:40:35 人浏览

导读:

很多人在工作是因为种种缘故会进行创作,那么当我们创作出来作品之后,这个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是什么样的呢?是属于我们自己还是属于单位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很多人在工作是因为种种缘故会进行创作,那么当我们创作出来作品之后,这个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是什么样的呢?是属于我们自己还是属于单位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

  职务作品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

  (一)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工作任务”,是指单位职工在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二)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特殊职务作品,是职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科学技术类作品。科学技术类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也可归入特殊职务作品。

  对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二、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

  (一)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 署名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三) 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 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五)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计算机软件的复制件的权利,但是,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对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 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的权利;

  (九) 依法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受的其他权利。

  三、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人是个人还是单位

  软件著作权的开发类型

  1、 合作开发

  2、 委托开发

  3、 职务开发

  4、 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

  合作开发软件著作权归属

  一般来讲,合作开发的话,在开发软件之前会根据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软著作权归属。

  委托开发软件著作权归属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一般也是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该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如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则著作权人由受托人享有。

  职务开发软件著作权归属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软件著作权归属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一般是由国家机关与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来确定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相关内容。当我们在工作中出现因为工作的缘故创作作品时,最好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著作权的归属,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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