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著作权 > 著作权知识 > 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规定有哪些

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7 19:24:00 人浏览

导读:

我国的著作权保护意识从一开始的单薄但现在的不断提高。国家在我国保护著作权的道路上花费了很大的精力,我国加入了很多国际条约来保护我国的著作权。那么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规定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我国的著作权保护意识从一开始的单薄但现在的不断提高。国家在我国保护著作权的道路上花费了很大的精力,我国加入了很多国际条约来保护我国的著作权。那么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规定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规定有哪些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实质条件

  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按照这种标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兴创作的舞蹈、音乐、曲艺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伯尔尼公约》第二条规定,对未以物质载体方式固定下来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权法保护,由各国自行决定。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因此,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

  三、邻接权的法律概念

  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作品传播者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广义的著作权可以包括邻接权。狭义的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极为密切。没有作品,就谈不上作品的传播,因而邻接权以著作权为基础;对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同样适用于对邻接权的限制;邻接权的保护期也为50年。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是: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邻接权中除表演者权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权,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的内容。

  目前我国的著作权保护还是比较完善的,再加上一些鼓励政策,让我国的文学界蓬勃发展。当事人如果遇到著作权侵权,应及时维权。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规定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