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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审核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09 07:50:01 人浏览

导读:

软件著作权审查是审查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登记要求。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天内对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完成。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软件著作权审核标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软件著作权审查是审查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登记要求。 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天内对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完成。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软件著作权审核标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软件著作权审核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是审查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依据。

  (二)审查是对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登记要求进行查验核对。不对申请者提供的形式上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涉及的事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将其申请文件中的主要事项,如软件名称、著作权人、权利取得的方式、权利范围、开发完成日期或首次发表日期等,予以登记。

  (三)审查前核实申请人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

  二、不予登记的情形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

  (二)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

  (三)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四)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申请人补正其他登记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则视为撤回申请

  三、软件著作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登记办法》确定的可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范围是:原创软件,软件的修改本,合成软件(又称集成软件)。

  (1)原创软件的登记。原创软件是指软件开发者通过最初始的开发活动完成的软件,而不是在已有软件的基础的通过对原有软件的“二次开发”活动所产生的软件。

  (2)“二次开发”软件的登记。“二次开发”的软件是指软件开发者通过合法的开发活动,在原有软件的基础上完成的新软件。软件的修改本或者合成软件均属“二次开发”的软件。

  软件的修改本是指:对原有软件进行修改后所形成的在功能或性能方面得到重要改进的新软件。

  合成软件是指:根据特定要求选择若干软件或若干软件的部分模块汇集编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范围。

  拟开发的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由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确定。 未指定或定义不明确的,软件著作权归受信任的受委托人所有。软件著作权审核标准,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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