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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06 07:58:54 人浏览

导读:

著作权所保护的法益是一个人的智慧结晶,因为创作时很辛苦的,必须要有相关的立法进行保护。那么你知道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的区别?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著作权所保护的法益是一个人的智慧结晶,因为创作时很辛苦的,必须要有相关的立法进行保护。那么你知道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的区别?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著作权使用许可与著作权转让的区别

  著作权可以继承、赠与,非著作权人除了可以通过著作权的继承和赠与取得著作权外,还可以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著作权。非著作权人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的著作权是有其本质区别的。

  (一)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非著作权人取得的仅仅是作品的使用权,其著作权的实际占有人仍是原著作权人;而著作权的转让,非著作权人取得的是原著作权所享有的著作权财产权的一切权利,原著作权人丧失这部分权利;

  (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人对他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无权提出侵权诉讼,侵权诉讼权仍由原著作权人行使。因著作权的转让取得的著作权,原著作权人因权利转移,失去侵权诉讼权,而受转让取得人享有因侵犯著作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二、【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三、著作权的使用许可

  (一)概念: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许可使用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的法律行为。

  (二)一般规定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著作权法》24条)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3、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

  4、付酬标准和办法。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三)特征

  1、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被许可人取得的是使用权,不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2、被许可人只能自己按照约定方式、地域范围和期限使用作品,不能将所获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著作权人同意的除外。

  3、著作权许可使用中,非专有使用权的许可人不能因权利被侵害而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4、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著作权,或者只使用其著作权而不署明著作人,构成侵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的区别的相关内容,著作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是由有上述很大区别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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