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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权利内容哪些可以转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22 08:58:10 人浏览

导读:

著作权的财产权利可以转让,具体内容为复制权、出租权、改编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摄制权、发行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权以及其他应享受的权利。

  一、著作权的权利内容哪些可以转让

  著作权中的发行权、复制权等财产权利可以转让,人身权利不可以转让。 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改编权、摄制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著作权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著作权申请流程如下:

  1.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填写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打印申请表,并将相关申请文件提交到当地版权中心即某某城市版权局;

  3.著作权中心接收文件并进行初步审核;

  4.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未通过的需要补正或撤销申请;

  5.著作权中心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6.著作权中心审查申请文件决定是否需要补正;

  7.审核通过版权中心予以登记并办法登记证书并公告。

  法律快车提醒您,无论是各省著作权登记还是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都差不多,都需要初审和复审,初审是确定该著作确实归文件作者所有,证据确凿,文件齐全,复审是详细查看各项文件是否合格,缴费是否齐全,之前的程序都没有问题后才会下发证书。著作权登记一般需要1个月。

  三、著作权的特征是什么

  著作权的特点具体如下:

  1.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2.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3.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4.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外,其他权利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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