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开展“我看农家书屋”主题实践活动
导读:
“这里的农家书屋哪类书最受欢迎?”“您每天要在书屋呆多长时间?”9月23日,新闻出版总署机关党委、农家书屋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机关团委、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机关党委及团支部组织的50多名青年公务员来到北京市怀柔区琉璃庙镇琉璃庙村,走农村、进书屋、访农户,开展“我看农家书屋”主题实践活动。他们边走访边考察,兴奋地提着各种问题,相互交流着感悟。
带着问题进书屋
在琉璃庙村农家书屋,管理员马青山介绍说:“书屋现在有2700册图书,其中1500册是建书屋时配的。后来,北京市读书益民办公室为了增强图书的针对性,发放了购书卡,我们根据自己的需要购买了600册,还有一部分是村民自发捐赠的。农产品方面的科普书、适合孩子阅读的书最受欢迎。外地农民工来借书看,由老板统一填写借书证,使书屋的书得到了充分利用。”
“您每周要花多长时间在书屋?有没有什么困难?”面对大家的提问,马青山说:“我每天早上8点到晚上10点都在书屋,家里的事基本顾不上。但又怕一走开,有人来看书或借书找不到我。”“虽然只有400元补贴,但一直坚持下来就是因为自己喜欢从事跟文化有关的工作。”
参观过农家书屋后,大家兵分五路进行入户访谈。在村长家,大家发现了《农村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指南》等图书。村长说,现在农村生活条件好了,但也有新问题,得多学知识,让工作和精神生活都跟上时代的发展。在马青山家,浓浓的文化氛围让大家切身感受到了农村文化水平的提高。马青山的妻子告诉大家,这满屋子的根雕和奇石都是丈夫自己的作品,大都是在书屋不忙的时候见缝插针完成的。
带着思考访农家
体验农事是大家最高兴的实践活动。“以后要多到老百姓中间走走,否则,整天呆在机关里,都不知道农村发生了那么大的变化。”很多青年公务员发出如此感慨。
据总署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立春介绍,现在,全国新闻战线正在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总署也在新闻出版系统广泛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和“为民服务”活动。“我看农家书屋”主题实践活动是总署机关党委、农家书屋办公室、机关团委组织开展的一项具体活动,要求广大青年公务员通过“走农村、进书屋、访农户”,深入基层、深入农村、走进农家书屋进行调研,充分认识“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同时,用笔墨和镜头真实记录农家书屋这一强农惠农的文化民生工程给农村、农民带来的新发展、新变化,为推动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建言献策。
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副司长姜伯彦还就此次活动向大家提出了几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他谈到,小书屋是个大舞台,反映着农村发展的情况。已经建成的书屋能否持续发展,能否活下去,都可以通过此次实践活动展开深入思考。
新闻出版总署和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还在活动期间向琉璃庙村农家书屋、琉璃庙镇小学捐赠了一批图书、音像制品和文化用品。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局长助理董明等有关负责人组织参加活动。
孙京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这里的农家书屋哪类书最受欢迎?”“您每天要在书屋呆多长时间?”9月23日,新闻出版总署机关党委、农家书屋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机关团委、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机关党委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自成立以来,按照总局周伯华局长“出三个成果”、“做五个窗口”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全力服务中关村国家
当事人若在影视作品中加上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的通知,同样是还可以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的,因其已经侵害的著作权人的民事权益。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
擅自将他人电影作品提供给播放网站的行为是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
录音笔可以公开录。录音证据法庭是否采纳,可以看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如果录音证据与所要证明的事实有关,录音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并且通过合法手段取得,则可以作
九岁的甲创作并发表小说《你若安好》,他可以取得著作权。因为创作行为是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不要求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需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可。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因为法律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内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也就是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