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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9 14:02:51 人浏览

导读:

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我们都知道有一个保护期限,对于这一保护期限,法律上是如何对他们进行规定的呢?什么又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大家对于这一知识点一定会有这样或是那样的疑惑,本文就会大家详细的介绍,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我们都知道有一个保护期限,对于这一保护期限,法律上是如何对他们进行规定的呢?什么又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大家对于这一知识点一定会有这样或是那样的疑惑,本文就会大家详细的介绍,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极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软件是合作开发的,其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法律不再予以保护。

  二、软件著作权保护有哪些条件

  1、原创性,即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

  2、感知性,受保护的软件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客观地表达出来并为人们所知悉

  3、可再现性,即把软件转载在有形物体上的可能性

  4、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障软件的正常使用,促进软件开发技术的发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1、合理使用。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2、用户的权利。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权利: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3、相似的开发。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对一个权利规定保护期限,是因为对于一个权利,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我们不可能永久保护,当然有一些特殊权利的享受。这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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