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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4 01:37:38 人浏览

导读:

著作权并不是只有作者一个人可以享有的,在一些情况下,作品的著作权是可以转让的,转让著作权是需要签订一个合同保障效力的。那么著作权的转让合同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著作权并不是只有作者一个人可以享有的,在一些情况下,作品的著作权是可以转让的,转让著作权是需要签订一个合同保障效力的。那么著作权的转让合同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通常为著作权人)

  乙方:__________(通常为受让方)

  甲乙双方就著作权转让事宜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出让作品《________________》的_____权,乙方同意受让。

  第二条 作品《________________》已由____________出版社出版。甲方保证拥有本作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 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第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

  2.分期付款:

  (1)首付____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2)第二次付____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3)第三次付____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上述作品仍保留署名权。

  2.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利。

  3.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已转让给乙方的作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作品《____________》享有等权利。

  2.乙方有按约定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4.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违约条款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已转让给乙方的作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根据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

  第八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著作权转让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在许可使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这就是说,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被许可人使用作品的方式,那么被许可人不能另行以超出合同约定的方式去使用作品。

  (2)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根据本法取得他人的著作使用权时,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作品时,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至于用真名、假名或匿名,应听从作者的意愿。作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以自己进行,也可以授权他人进行。出版社的编辑可以对作者稿件中明显的字句错误、语法错误、史实年代错误进行删补修改,这并不属于侵犯修改权。但倘若改编作品的情节或并无错误的部分,则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作者行使修改权也要受到一些限制,如美术作品所有权转移之后,作者如要修改,须经原作所有人同意。

  三、著作权转让的权利范围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这二者是否都能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呢?我们认为人身权不能转让,著作权转让的权利范围只能限于财产权。原因如下:首先,著作人身权是基于作者创作作品的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世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作品,每一个作品都反映了作者不同的思想和人格,而公民的人格尊严是受宪法保护的,擅自发表他人作品、将他人作品署为己名、擅自修改或者歪曲他人作品的行为会导致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侵害;其次,如果人身权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会产生大量欺世盗名的作品,高水平作者的署名可能商品化,最终结果是既产生大量低劣的作品,又败坏署名作者的声誉,这种混乱的局面无疑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和社会问题。综上,人身权不宜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著作权转让只能限于著作财产权。

  在世界各国的著作权立法中,有不少国家都明确规定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如《英国著作权法》第94条规定:“第四章所赋予的权利(精神权利)不得转让。”我国《著作权法》第25条明确规定:“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其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但由于已经明确规定了著作权转让的范围仅限于著作财产权,故著作人身权被排除在著作权转让范围之外是不言而喻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的相关内容我们要在进行著作权转让的时候,一定要记得签订合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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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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