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著作权 > 著作权法律 > 著作权法 > 著作权的客体有哪些

著作权的客体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3 06:47:31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一些文学艺术创作等是享有著作权的,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制定了《著作权法》来保证作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很多人在自己的作品被侵权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主要是因为不了解著作权所保障的对象,也就是著作权的客体,那么著作权的客体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们都知道,一些文学艺术创作等是享有著作权的,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制定了《著作权法》来保证作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很多人在自己的作品被侵权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主要是因为不了解著作权所保障的对象,也就是著作权的客体,那么著作权的客体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著作权的客体有哪些

  1、文字作品

  这是指以文字、数字或符号表现的作品,如以文字表现的小说、诗词、散文、科学论文、科普读物、技术说明书等;以数字表现的某个时期的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国民收入比较表等;以符号表现的盲文读物等。

  2、口述作品

  这是指以口头语言组成而尚未以文字或录音形式固定下来的已公开的作品,如老师的讲学、某人的报告、即席致词、诉讼中的辩护词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著作权侵权赔偿的三种计算方式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

  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

  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

  3、法定赔偿。

  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具体的做法,这些赔偿方式我们可以选择适用,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进行计算。下面分别介绍三种赔偿计算方式的运用计算和司法实践中的主要做法。

  三、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著作权的客体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我们在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内创作的作品,都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也就是著作权的客体,相信大家都了解清楚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