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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自曝饮品涨价转嫁版权费 郑州四成经营者拒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26 00:43:39 人浏览

导读:

大河网郑州众多KTV经营者为何不愿交费?一些KTV经营者称,河南KTV版权费标准高,如果交费,他们就没什么利润了;也有经营者认为,版权费收得太突然,应该给他们一个适应的过程。而版权费的收费方则认为,经营者的这些说法是没根据的,之所以不愿交费,是因为他们在著

  大河网 郑州众多KTV经营者为何不愿交费?一些KTV经营者称,河南KTV版权费标准高,如果交费,他们就没什么利润了;也有经营者认为,版权费收得太突然,应该给他们一个适应的过程。而版权费的收费方则认为,经营者的这些说法是没根据的,之所以不愿交费,是因为他们在著作权保护方面意识淡薄。

  2008年7月12日河南开始收取KTV版权费,郑州一家KTV的负责人胡先生曾作为KTV的一员代表,参加了收费动员会,从那时起,他明白KTV点歌“免费午餐”没了。

  在我省,负责全省KTV版权收费工作的是河南天合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该公司总经理蔡磊介绍,他们根据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要求,从2008年7月12日开始,对河南的K歌厅收取KTV版权费。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在郑州经过约1年的试运行,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蔡磊说,国家版权局下发2006号第1号文件确定收费标准12元/包间/天,但根据我省现状,实际收费标准已主动调低,现在是8.4元/包/天。

  尽管一百个不愿意,当有人向他们收取版权费时,胡先生所在的KTV还是交了费。“毕竟歌曲是人家创作的,作者付出了劳动,理应获得报酬。”胡先生说,只是觉得收费标准有点偏高。

  “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笔钱肯定不可能让我们掏,还得转嫁给消费者。”胡先生说,从我省开征版权费以来,为照顾消费者的感受,他所经营的KTV包房价格都没涨,但啤酒、饮料等消费品的价格都提高了一些,他所熟悉的KTV都是这样转嫁版权费损失的,只是各家KTV消费品的涨幅不一样。

  调查

  郑州KTV仅六成交了版权费

  2007年10月,郑州作为首批几个试点城市之一,开始在4家KTV安装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KTV安装这种系统后,文化部门就可实时监控,且可以保证KTV没有盗版歌曲。

  在试行一年之后,去年6月12日,全省卡拉OK行业在郑州开会,宣告我省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全面启动,7月12日,天合公司取得KTV收费权,并开始收费。

  同年8月1日,音集协发布2008年第1号公告称,音集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中国大陆地区唯一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有权代表权利人对使用音乐、电视(电影)作品卡拉OK经营者收取著作权使用费。

  从2007年1月1日音集协开始收费起,遭受的质疑声就一直不断,音集协是否适合作为收费主体的争论在全国展开。受其影响,郑州乃至全国主动交费的人并不多。

  面对收费难题,天合公司根据河南实际情况,给出具体的优惠政策,在2008年的7月12日至9月1日交费的,都可享受30%的优惠待遇,也就是每包房每天收5.88元,比原来的8.4元少了2.52元。

  那么优惠政策收效如何呢?天合公司总经理蔡磊说,郑州有100多家KTV,交过费的只有60多家,还有40多家没交费。

  探因

  很多人不愿交,想看看再说

  去年11月底,音集协为讨要版权费,将河南省建国脸谱会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国脸谱)、河南省脸谱文化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脸谱)与河南英煌酒店文化会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煌会所)三家娱乐场告上法庭。

  音集协的诉求是:首先,让三被告赔付20万元的经济损失,而且还要追收从2007年1月1日原告KTV版权使用费;其次,收费上不再对他们优惠,直接按照国家版权局核准的12元/包间/天,另外,三原告还要支付从2007年1月1日以后的滞纳金。

  天合公司总经理蔡磊说,三家K歌厅被告上法庭后,至今他们没人主动过来商谈交费事宜。

  为何有这么多单位不愿交费呢?

  胡先生算了一笔账,他所在的KTV有28个包间,一个月按30天计算,每月要交7056元版权费。胡先生认为,对于7000多元的费用,生意好时不算啥,生意不好时,那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KTV是一个娱乐场所,平时人比较少,只有周末或节假日时,生意才会好起来。一个月有4个周末,如果某个月没节假日,一个月生意好的天数也不过七八天,突然一下多出7000多元支出,老板是很不情愿支付的。

  对于胡先生的这笔账,郑州三家被告KTV的一位负责人表示认可。

  “不是我们不愿交费,而是因为收费太高。”该负责人说。

  另一位经营者王先生说,他最近才听说要收这个费用,至于如何收取,他还是不太清楚。他也从侧面了解了一下,郑州还有多家KTV都没交,他想等等再说。

  在调查中,与王先生一样持观望态度的KTV也有不少家,他们都表示,版权费不但收得高,而且太突然,应该给他们一个适应的过程。如果大家都交,他们也只能“哑巴吃黄连”了。

  回应

  KTV经营者著作权意识太淡薄

  针对经营者认为收费过高的疑问,蔡磊认为,我省KTV版权费一点不高,8.4元/包房/天的标准,相对全国其他城市而言属偏低的,但相对于以前的免费使用,任何标准都是高的。

  对于一些经营者声称不知道KTV版权费一事,蔡磊称,这种说法有点说不过去,自去年6月启动收费制度以来,由最初新闻发布会,到主流媒体不断地宣传报道,经营者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如果大家都能尊重一下创作者,收费哪里还会成为问题。”蔡磊认为,问题根本在于经营者著作权意识淡薄,希望政府和媒体能够在这方面多做宣传,收费是个大方向,有利于中国音像市场与国际接轨。

  蔡磊对不少KTV在交费后涨价的行为表示难以理解,他说,一天才交几块钱,仅仅一瓶啤酒的利润,如此涨价不符合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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