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印:自媒体建立“版权网店”
导读:
在这个人人都是媒体的移动互联时代,以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为代表的自媒体平台迅速崛起,一方面自媒体人每天生产着大量优质内容,另一方面,自媒体也面临很多挑战,首要难题就是版权问题。前不久,快版科技诉100家微信运营公众号抄袭侵权案在业内引起轰动。在“互联网+”时代下,类似这样的新媒体平台版权纠纷事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如何解决自媒体等新媒体平台的版权保护难题,减少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纠纷?
自媒体建立“版权网店”
1月20日,2016新媒体影响力盛典在京举行,会上发布了13项新媒体影响力榜单。其中,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推出的产品——“版权印”获奖。“版权印”抓住了新媒体的版权痛点,即可为其提供一条快速便捷的版权保护与授权渠道。互联网版权保护之所以困难,在于相比传统媒体之间的版权授权来说,它变得复杂。就一篇文章转载而言,可能涉及到从平面媒体转载到微信、从长微博或论坛转载到杂志,或从微信、微博转载到其他媒体等。在这样的复杂应用场景中,需要的是全网授权通道。
“版权印就是帮助各种媒体进行版权快速授权交易的互联网服务平台。”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董事长殷秩松介绍。“版权印”并没有采用集中化交易模式,而是采用“弥散式”交易模式,即将授权交易的入口植入到各类媒体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内容发布平台上,媒体只需在发布内容的同时将“版权印”的授权链接一起发布,就能获得一套完整的在线授权功能。其他媒体可通过这个授权链接及时获得内容的转载授权,无需费时费力地与原创媒体联系。
这就相当于自媒体可在版权印这一平台上开设自己的版权网店,今后发表的文章自动带有授权通道,其他媒体想转载时可通过这一渠道向原创作者付费。
微版权是互联网逻辑
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版权云事业部副总经理岳峰表示:“版权印免费向用户开放,各类媒体不用付费就可以规范转载、获得版权收益。”“版权印”上线3个多月以来,注册用户已达1600多个,其中既有国有大型媒体机构,也有自媒体人。
[page]
“互联网上每天都有海量的内容,其中一部分是大量分散的社会化媒体创作的,这部分内容的版权保护最难。因为传统媒体的版权保护相对比较规范和规模化,问题主要出在社会化媒体的版权保护上。”岳峰表示,他将海量、分散的社会化媒体版权称为“微版权”。
“我们鼓励微版权,微收益。通过互联网的显性机制,将正版内容标识出来,鼓励更多人使用正版内容。可能每篇微小的文章收益很少,转载一次可能只要付费几元、十几元,但当这些正版内容越来越多,盗版就无处藏身。”岳峰表示,互联网现有环境下,版权问题仍停留在传统维权层面,已不能满足新媒体的需求。提倡疏通版权通道,让授权和获权随处可见,才是治理互联网内容侵权洪流的好办法。
微版权实现尚需更多人参与
除授权便捷外,“版权印”的另一特点是能化解版权纠纷。为了消解原创媒体与涉嫌盗版媒体之间的对抗情绪,“版权印”平台在互联网上监测到盗版内容后,并不是立即采用法律手段维权,而是向涉嫌盗版媒体发起“和解交易”的邀约,涉嫌盗版媒体只要通过和解交易获得原创媒体的授权,就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味采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会增加社会成本。只有打通原创媒体到转载媒体之间的正向授权通道,简化授权和获权的程序,降低成本,将盗版用户转化为正版用户,让正版内容真正流通起来,才能有效维护媒体行业的整体利益,挤压盗版空间,进一步提升授权交易规模,净化互联网版权环境。”岳峰说。他更提倡侵权情况通过线上交易重新取得授权,达成和解,避免原创人和使用人之间因为对簿公堂而产生更大的矛盾。
殷秩松表示,让正版内容在互联网流通起来,需要更多人参与。他希望能与更多媒体和自媒体人共同建设快捷、高效的新型版权流通渠道,降低版权交易成本,提升版权价值,积极鼓励和支持原创,在净化互联网版权环境的同时,打造全新的版权运营模式。
(原标题:版权印:自媒体有了“微版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在这个人人都是媒体的移动互联时代,以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为代表的自媒体平台迅速崛起,一方面自媒体人每天生产着大量优质内容,另一方面,自媒体也面临很
张晔阅读提示多起“博客”版权纠纷将“博客”这种网络应用推到舆论关注的前台,“博客”已经成为今天网络乃至社会的热点。“博客”这种网络应用形式催生出实时、在线进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自颁布以来,一直存在着“著作权”和“版权”两个用语长期混用的现象,这是在其他法律实施中所罕见的。早在立法过程中,围绕着法律名称是“著作
《步步惊心》,开播仅一周,已然成为9月份最受瞩目的电视剧之一。除了不俗的收视成绩,在反映网络曝光率和用户关注度的百度指数上,《步步惊心》以近240余万的“高度”
当事人若在影视作品中加上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的通知,同样是还可以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的,因其已经侵害的著作权人的民事权益。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
擅自将他人电影作品提供给播放网站的行为是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
录音笔可以公开录。录音证据法庭是否采纳,可以看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如果录音证据与所要证明的事实有关,录音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并且通过合法手段取得,则可以作
九岁的甲创作并发表小说《你若安好》,他可以取得著作权。因为创作行为是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不要求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需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可。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因为法律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内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也就是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