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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侵权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3 07:34:15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平时使用的软件、应用程序给能够帮助我们接受资讯、查看天气等,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这些软件也是有著作权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软件著作权侵权怎么处理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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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软件著作权侵权怎么处理

  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软件著作权侵权是指行为人本身并没有直接实施他人的软件著作权权能,但却帮助、诱导或放纵他人实施直接软件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在软件著作权侵权中,须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要件。主观过错包括两种:

  一是明知。明知主要有两种方法:第一,侵权人自认明知。第二,通过“通知和移除”规则推定。任何一个“理性的”的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人都不会自动承认明知。因此,只能通过“通知和移除”规则推定其明知。

  二是应知。应知是指即使权利人没有发出过软件著作权侵权的通知,如果被侵权的事实已经像一面鲜亮的红旗在行为人面前公然飘扬,以至于处于相同地位的理性人不可能意识不到软件著作权侵权。如果行为人采取“鸵鸟政策”,视而不见,就存在着过失。

  二、著作权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关于著作权纠纷诉讼的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对于《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适用地域管辖。即“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著作权的归属原则

  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法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符合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软件著作权侵权怎么处理的信息,由上可知,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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