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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如何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31 18:58:30 人浏览

导读:

凡侵权损失,不外乎是指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现有财产的减少或丧失,以及可得利益的减少或丧失,侵犯著作权亦然。侵犯著作权如何赔偿?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侵犯著作权如何赔偿?著作权...

  凡侵权损失,不外乎是指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现有财产的减少或丧失,以及可得利益的减少或丧失,侵犯著作权亦然。侵犯著作权如何赔偿?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侵犯著作权如何赔偿?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按照全部赔偿原则,即指因侵权造成著作权权利人全部实际损失的范围。通常又分为侵权损害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除了著作权造成的财产损失外,著作权的损害赔偿还包括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精神损害赔偿。

  1、直接损失,即指:

  (1)对侵权直接造成的著作权使用费等收益减少或丧失的损失;

  (2)因调查、制止和消除不法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因侵犯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2、间接损失,即指权利人受到侵害的著作权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它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中规定的其他重大损失的范围。著作权的间接损失是由于造成了权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该著作权进行经营活动而遭受的。

  3、精神损害,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赔偿主要指著作权的精神损害的赔偿。在侵权人侵犯著作权人人身权或者表演者人身权情节严重情形下,判令侵权人向著作权人或表演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侵犯著作权的损失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作了详细的规定,赔偿范围包括: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

  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责任编辑:小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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