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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著书被抄袭主编有权起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11 15:33:59 人浏览

导读:

云南农大教授打赢普洱茶著作权官司随着云南马帮进京,普洱茶声名鹊起,于是有人打起了普洱茶的歪主意。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判决了一起关于普洱茶书籍的侵权案:由中国市场出版社出版的《悠悠普洱茶》抄袭、侵犯了周红杰主编的《云南普洱茶》的著作权,被判令立

云南农大教授打赢普洱著作权官司

  随着云南马帮进京,普洱茶声名鹊起,于是有人打起了普洱茶的歪主意。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判决了一起关于普洱茶书籍的侵权案:由中国市场出版社出版的《悠悠普洱茶》抄袭、侵犯了周红杰主编的《云南普洱茶》的著作权,被判令立即停止《悠悠普洱茶》一书的出版、发行、销售并赔偿原告损失37209元。

  周红杰是云南农业大学普洱茶研究所副所长、教授,长期从事普洱茶的研究,是这一领域的学术带头人。《云南普洱茶》一书是周红杰主编的一部学术性、科普性、实用性较强的著作,在同类著作中被专家评为最具权威性的一部,该书于2004年4月由云南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2006年2月,周红杰在昆明新知图书城购买了一本《悠悠普洱茶》,该书由中国市场出版社于2005年11月出版。经过比对,发现该书累计有209处段落抄袭《云南普洱茶》一书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总计字数20978字,占后者总字数的约20%,使用图片86幅,占后者的23%。

  周红杰将中国市场出版社、昆明新知图书城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中国市场出版社认为,原告周红杰只是《云南普洱茶》一书的六位作者之一,对该书不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其主体资格存在重大瑕疵;《悠悠普洱茶》对包括《云南普洱茶》在内的参考和引用系合理使用,并不构成抄袭。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周红杰是《云南普洱茶》一书的主编,对该书作品的整体享有著作权,有权单独提起诉讼。被告出版的《悠悠普洱茶》一书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了与原告作品相同或相似的表达,已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其使用的《云南普洱茶》一书的图片和照片也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刘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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