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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最长保护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7 05:51:09 人浏览

导读: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著作权人的一生以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现在我国对著作权越来越重视,因此规定的各种著作权的保护期时间都是比较长的。更多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最长保护期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一一介绍。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著作权人的一生以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现在我国对著作权越来越重视,因此规定的各种著作权的保护期时间都是比较长的。更多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最长保护期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一一介绍。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最长保护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二、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具体事项

  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计算机软件所有人应向软件登记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定的初步证明。凡已办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中国藉的软件著作权人将其在中国境内开发的软件权利向外国人许可或转让时,应当报请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

  三、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不保护好著作权,不仅打击他人的创作积极性,还会给整个国家的发展起到负面作用。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最长保护期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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